来信情况 | |||
信件主题: | 申请执行尽快到位 | ||
姓 名: | 黄淑贞 | 时 间: | 2014-11-17 |
信件内容: | 本人黄淑贞,现年70多岁,因民间借贷纠纷(总额人民币共计11088元),起诉被告罗文昌、罗顺姬(连带担保责任)一案,于今年7月8日在三元莘口法庭开庭调解形成 “民事调解协议书”【(2014)元民初字第1648号】,并于今年于7月底已申请强制执行。可是几个月过去,没拿到执行款也无音讯。 本人年岁已高,借贷纠纷数额也不是很多,法院领导可否考虑先帮忙快点执行到账。望给予答复。 | ||
回复情况 | |||
处理部门: | 法院 | 回复时间: | 2015-02-12 |
回复内容: | 关于对黄淑贞反映其案件未执行的答复 黄淑贞系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罗文昌、罗顺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该案于2014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查,罗文昌从2013年到2014年间在本院执行的债务案件有14件,债务总额83.7万余元,罗文昌系三元区星桥小学教师其名下没有财产执行,本院冻结了其月工资收入;其妻子苏兰芳系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工资也被本院冻结。本案涉及的另一个被执行人罗顺姬名下没有财产执行。近期法院已将罗文昌夫妻的工资扣至本院(除留生活费外),本院将按债权比例分配给14名申请执行人。特此答复 执行局 二0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