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闽0403执2243号
陈卫平,林忠明:
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黎辉、林忠明、赵庆民、陈卫平、林建忠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我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