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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闽0403执790号 失信,限高公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2-04-07 15:13:00  字号 [ ]

公  告

(2022)闽0403执790号

王玉彩:

  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执行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我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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