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公告(法人)2021.12.30-2022.3.15
各被执行人们: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与你(们)民事纠纷执行案件,因你(你们)未按报告财产令指定的期间向我院申报财产情况,已被我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
二O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序号 | 姓名/名称 | 类型 | 执行案号 | 执行法院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 失信到期日 | 失信行为情形 | ||
1 | 延平区赵氏水产品商行 | 非法人组织 | (2021)闽0403执2062号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魏治文 | 2022-03-15 | 2024-03-0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