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林光磁、范月卿、陈伟:
本院受理(2019)闽0403民初1064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杏支行与被告林光磁、范月卿、陈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1日
张晓春、克山县福草兵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邱文英:
本院受理(2018)闽0403民初1438号原告张晓春与被告克山县福草兵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邱文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将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新办公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传票已邮寄给你及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本院新办公楼地址为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请按时到庭。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