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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丽萍近三年个人事迹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05-13 15:22:00  字号 [ ]

近三年个人事迹

            

三元法院   潘丽萍

 

    2018年至今,本人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作为开展工作和学习的目标,在上级法院和本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单位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近三年本人工作总结如下:

    工作方面:我始终坚持脚踏实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所辅助承办的案件。近三年来的办案情况具体如下: 2018年先后在调解速裁庭及执行局辅助办理案件171件;2019年在执行局辅助办理执行案件503件;2020年辅助办理民事案件197件。办案数量在本职务序列人员中处于优位。并在2018年3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在调整至民庭工作后,还负责民事审判部门中心工作,如涉外送达联络、维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金融破产案件相关材料报送、汇总、调研及与社工机构建立家事案件调解合作关系等事宜。

    政治方面:本人自201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4年起,本人长期担任党支部委员,对党务工作能够做到勤恳扎实、保质保量地完成,积累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也多次被评为区、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

    学习方面:日常工作中,我时刻注意将自身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执行办案实际相结合,切实提升自己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以及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并将工作中的所思所想转化为理论,在调研上,我独立完成的《法官助理署名问题研究》一文获全市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程序探索—以基层法院专业法官会议提起及召开为切入点》获三元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论文案例研讨会优秀奖、该文与我撰写的《邓玉花诉陈勇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均发表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法院工作调查与研究版面、《邓某某诉陈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发表于《三明法学》第四十六期。先后经历执行和审判岗位的经验,极大地提高了我的各项能力,为我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廉洁自律方面:本人始终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认真遵守本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交友,对自己和家人严格要求,决不允许自己或家人出现与当事人不当交往的情形。坚持勤俭自律的生活作风,倡行节约,注重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自参加工作以来,秉公执法办案、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自律。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出现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其他方面:本人严格按照院里的各项规定及部署开展及参与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先后多次下沉挂包社区,在社区综治值班值守、开展法制宣传、调解社区矛盾纠纷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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