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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高"冒名登机遭拘留,法院千里跨省抓“老赖”!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8-10-14 18:24:52  字号 [ ]

 

 

48日,正在单位办公的三元法院干警陈泽明和柯斌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是杭州萧山机场派出所,他们刚刚在例行安检中发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机票,经核查,其本人为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唐某学。此人正是法院追寻多时的一名老赖,陈、珂二人决定立即出发,将这名老赖带回。

这一路可不轻松,由于事发突然,两名干警决定驱车前往当地派出所,下午三点出发,一直到夜里23点才抵达目的地。一进门一刻也不耽搁,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确认当事人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半个小时后,干警便带着该老赖离开当地,驾车返回三元法院。

回到法院后,干警们也顾不得休息,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召集双方开展协商工作。在反复协调无果后,三元法院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唐某学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像这样驱车千里到机场追捕失信被执行人,对于三元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69月,失信被执行人陈某琴从澳大利亚的悉尼飞回广州白云机场时,被司法查控系统的边控业务端口查控到。三元法院执行局在接到信息后,也是立刻安排执行干警将其带回三明进行司法拘留。

法官提醒: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惩戒措施,将“老赖”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联合住建、国土、出入境、交警、民航等单位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强化执行信用威慑、惩戒机制建设,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其中,还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令指出,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9类行为,包括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

近日,国家发改委、最高法、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多个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意见自201851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对于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将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同时,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移除名单。

相关失信行为责任人包括:

 

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到期债务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3、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人;

4、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罚没款,逾期未缴纳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5、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入本文件的,应当通过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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