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章堃:
本院受理原告张幼清与被告洪章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02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