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院公告 > 原梅列法院公告 > 正文

原告陈本惠与被告何招香

发表单位:明溪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6-19 09:24:55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4年6月24日8:30在七号法庭开庭审理原告陈本惠与被告何招香离婚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1405号-1 闽ICP备14011405号-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 投诉举报电话:0598-809103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8-8092295 邮编:365001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