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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百余起涉房地产纠纷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8-02 15:18:58  字号 [ ]

          近日,三元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运用“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妥善化解了一批历时四年涉百余名业主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起,三元区某小区业主陆续到法院起诉某房地产公司,称某房地产公司存在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情况,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后该小区业主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2021年5月,该小区业主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双方经过近两年沟通,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因该小区所涉业主众多,事关业主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为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纠纷,三元法院立即安排法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于对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责任认定及违约金计算时间、方式等存在较大争议,诉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之后,三元法院转变工作思路,以示范性诉讼为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方式实体化解纠纷。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示范性诉讼”化解纠纷的意义及优越性,同意选取一个案件作为示范性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其余的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以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处理。

    针对示范性诉讼,承办法官认真研究,并依法作出判决。房地产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三明中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改判。该小区业主不服三明中院终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3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最终确定了逾期交房及办证违约金计算方法。

    判决生效后,诉非联动中心法官再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建议其余纠纷参考已生效终审判决,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处理。近日,房地产公司及业主代表律师来到三元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在法官组织下进行调解。至今,已有百余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依法出具诉前调解书,房地产公司亦依法履行了付款义务。

    至此,该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案件运用“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得以高效化解,该模式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还提高了解纷效率,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三元法院将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创新,继续运用好“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物业服务纠纷等群体性纠纷纳入“示范诉讼”工作范围,强化以案释法、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化解,切实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在深化诉源治理和助力社会治理上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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