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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路过车辆溅了一身泥竟把气撒在民警身上?这种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17 10:17:34  字号 [ ]
被路过车辆溅了一身泥竟把气撒在民警身上?这种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雨天被飞驰而过的车辆溅一身泥水,这是许多摩托车司机都遇到过的糟心事,遇到这种情况,难免心情不佳,可是三明竟有一名司机将满腔怒火撒在了民警身上,甚至威胁要持刀伤人。发完火心理或许舒坦了,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刑罚。

【案件详情】

2020418日晚,被告人吴某标驾驶摩托车途径三元区莘口镇某路段时,一辆水泥罐车从旁经过,车轮压过路面水坑溅了其一身泥水。吴某标气愤地拨打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查找该水泥罐车解决纠纷。

随后,110指挥中心将警情转至莘口派出所。莘口派出所当天值班民警黄某宏、协警余某湖接指令后出警处理该警情。民警黄某宏、协警余某湖驾驶警车到警情发生路段时未见到报警人即被告人吴某标,随后电话联系吴某标,并按其要求驾驶警车到其位于莘口镇的家中处警。

民警黄某宏、协警余某湖在向被告人吴某标了解警情的过程中,吴某标因醉酒而情绪激动,一而再的要求出警民警立即去查找水泥罐车,要找水泥罐车司机当面解决纠纷,但其本人无法提供水泥罐车车牌号码等详细车辆信息。余某湖在劝解吴某标的过程中,吴某标情绪失控,不断的大声辱骂民警并欲殴打余某湖,吴某标的母亲等人见状上前阻止。

随后,黄某宏劝解吴某标不要情绪激动,要配合民警把事情调查清楚,民警后会妥善解决。吴某标不满黄某宏的处警答复,转而辱骂黄某宏,并用身体两次冲撞民警黄某宏。之后,吴某标又再次冲到其家门口的洗水池下拿了一把柴刀威胁要砍民警,吴某标的母亲及黄某宏立即上前夺下其手中的柴刀,一度造成现场的混乱。黄某宏、余某湖待被告人吴某标情绪稳定后驾驶警车离开现场。

被告人吴某标于2020514日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投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吴某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标具有前科劣迹,以及以暴力冲撞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量刑情节,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标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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