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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利用微信、陌陌布下骗局,三元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17 10:15:12  字号 [ ]

疫情期间利用微信、陌陌布下骗局,三元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

 

被告人何某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明知自己无口罩货源,仍然在网上搜集、下载相关的口罩照片,通过女友肖某琴其本人的微信号、陌陌号在微信朋友圈及陌陌平台上发送口罩照片,虚构有口罩货源的事实,诱骗他人向其及肖某琴名下的支付宝、微信账户转账购买口罩,之后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拉黑”、置之不理或编造理由推脱,共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15元。

2020219日,被告人何某国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国家属帮助其退出违法所得4815元。

2020528日,被告人何某国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1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何某国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行为,酌情从重处罚。何某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何某国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何某国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国犯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何某国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50元,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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