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1年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韦某某以其经营的麻将馆需要资金周转、放息、以会养会等为由,通过组织民间标会、向他人借款等形式,向胡某某、孟某某等50余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大量吸收资金人民币190.21万余元,数额巨大,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7.5万余元,案发后韦某某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并归还部分款项。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返还借款人、标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