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竞争引发矛盾 邀人砸车领刑受罚
案情:朱某和游老板在生意场上是竞争对手,曾因工地堆土发生争执,朱某心生报复念头。2015年8月30日凌晨,朱某指使有王某、犯罪前科的杨某及绰号“嗜血”的男子,到被害人游老板的居住小区,将其保时捷轿车左侧A柱处砸凹、前挡风玻璃砸毁,随后逃离现场,并将作案用的三把长柄劈刀扔到河里。经鉴定,保时捷轿车被损毁价值为2.79万元。案发后,朱某、杨某、王某赔偿了游老板经济损失,取得游老板谅解。
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杨某、王某公然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毁价值人民币2.7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王某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适用缓刑;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评析:俗话说:“和气生财”,生意场上的竞争是激烈的,但同时也有着严格的市场竞争法则。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合法的竞争才是正确的“生财之道”。否则因为心中怨气而采取非法甚至犯罪手段恶意报复,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元法院 包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