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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协作非法采伐 难逃法网共同入狱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6-06-17 11:32:36  字号 [ ]

615,三元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九名被告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约60名社会群众到场旁听,取得较好地以案说法效果。

201410月,被告人邓某某雇佣被告人黄某某、余某某等6人前往中村乡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他们为谋取私利而置法律于不顾,非法采伐红豆杉3株,立木蓄积达4.7423立方米,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国家珍贵稀有树种造成严重破坏。砍伐后的红豆杉由被告人谢某某负责非法出售,被告人范某某负责非法运输。

三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采伐、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不等。

(三元法院 黄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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