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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充当“猜猜我是谁”骗局取款手获重刑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6-03-04 16:02:34  字号 [ ]
                          
    
近日,三元法院对两名90后为“猜猜我是谁”骗局充当取款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411月中旬开始,黄少秋、黄易锦经同村好友黄启明(另案处理)介绍后为一实施电信诈骗名叫阿谋的男子(另案处理)充当取款手,阿谋同时向黄少秋、黄易锦提供大量以他人名义开户的银行卡用于取款。首先由阿谋等人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向不特定人实施电信诈骗,并以急需用钱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将其银行账户内的钱转到指定银行卡内,后由黄少秋、黄易锦迅速将诈骗款项取走。在此期间黄少秋、黄易锦先后在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地将阿谋等人实施电信诈骗所得的赃款取出并汇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获取所取诈骗赃款的3%作为报酬,所得报酬二被告人平分。2015127日,黄小川(另案处理)加入并伙同黄少秋、黄易锦一起充当取款手进行取款,所得报酬由三人平分。经查证,从黄少秋、黄易锦及黄小川处扣押的228张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共计人民币3753148.76元。

201522日,黄少秋庭、黄易锦被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扣押228张银行卡、身份证以及现金人民币43500元,冻结人民币2347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少秋、黄易锦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仍帮助其进行取款共计人民币3753148.76元,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黄少秋、黄易锦帮助他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黄少秋、黄易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黄少秋、黄易锦在犯罪过程中帮助他人存取款,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猜猜我是谁”骗局作案方式大都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打电话给不特定人员(潜在被害人),要求接听电话者猜来电者的身份,以此为切入口冒充被害人的亲友,并要求被害人记录来电号码,从而降低被害人的警惕性,过后,作案分子再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紧急”借钱,请求被害人转账到特定银行账户。

上述作案方式看似简单,但被害人往往会因当下的担忧和时间紧迫而同意转账。因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接到陌生来电时,应保持必要的防范,不能因情况紧急即轻易向陌生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容易落入犯罪分子预设的圈套中。充当骗局的取款手虽仅是实施存取款行为,但与实施骗局人是共同犯罪也应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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