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被执行人滕某因拒不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的违法事实,三元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2月4日,被执行人滕某向法院提交悔过书,且通过其朋友联系申请人韦某将全案欠款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滕某承认错误且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为其解除拘留措施,让其回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