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应诉流程,承办法官亲自参与送达,告知审理程序,加强法律条文的宣传普及,2017年承办法官带队送达4次,向行政机关释法析理16次,审理案件4件,出庭应诉率66.67%。二是对接区地税、国土等职能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调研、研讨、培训,畅通信息交换和业务研讨渠道,召开联席会1次,开展问题研讨28次,参与协调13次;三是加强与机关部门沟通联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份,加强司法监督,避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不协调、不落实等问题。
(三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