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中院和三元法院在中村乡东牙溪水库组织开展生态刑事犯罪修复公益活动,三元区文明办、检察院、环保局、农业局及中村乡党委等参加该活动。此次活动是判令2名污染环境罪案件被告人放养鱼苗修复生态,共投放12万尾鲫鱼苗。三元法院始终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为建设生态三明、美丽三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公益活动为三明地区首次。
(三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