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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4-06-26 16:13:44  字号 [ ]
一、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仲裁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与相关争议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尚未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4)因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5)证据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在本院辖区,或者本院对该争议纠纷有管辖权。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的条件

1)诉讼案件已经由本院受理;

2)申请人是案件的当事人;

3)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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