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院文化 > 志愿服务 > 正文

三元区人民法院201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3-13 11:04:22  字号 [ ]
 三元区人民法院2015

“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三元区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

二、活动时间:3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学雷锋展风采”志愿服务。35上午,永兴开展社区卫生整治活动;35下午,崇宁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活动。(责任人:包华斌)

2.开展“学雷锋我奉献见行动”志愿服务。35上午,群二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责任人:包华斌)。

3、开展“美丽三明、绿色三明”志愿服务。314,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爱绿、植树、护绿”实践体验活动,为“美丽三明、绿色三明”贡献小小的力量。(责任人:朱少彬)

4、深化“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莘口法庭,通过开展文明引导、微笑服务、诉讼程序解读和各类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责任人:罗嫣、巫朝辉)

5.开展“我身边的雷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充分运用微博、博客、微信等新媒体,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发贴、跟贴、撰写博文、评论,及时发布本单位或身边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信息和图片,传播正能量。(责任人:张建华、陈忠)

6.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商场、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交通环境。(责任人:包华斌)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是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载体。各部门要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2.全面动员,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按照工作部署,发挥各自优势、突出重点,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增强针对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设专栏,报道“行动月”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志愿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树立更多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标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志愿服务品牌。各部门要利用单位内部网站、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刊播志愿服务知识,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各部门责任人要确实负起责任,将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并于330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活动照片报办公室。

 

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3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1405号-1 闽ICP备14011405号-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南路70号 投诉举报电话:0598-809103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8-8092295 邮编:365001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