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元法院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制度保证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三元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调节和疏导经济关系的作用,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使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有效发挥职能。对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建立预警机制,实行层级报告制度,预先排查风险。指派干警参加政府银企协调小组,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加强行政机关非诉案件审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政务发展环境。2014年至今,审结涉企案件183件,息诉服判率100%,为企业追回货款410余万元。
三是延伸服务范围。审判业务庭与辖区内重点工业园区建立“一对一”结对关系,每月定期走访联系园区企业,及时帮助解决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难题15个。为重点项目建设、区域规划、市场整合等中心工作服务,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司法建议33条。
(三元法院)